(1)青岛卷帘门施工墙面有分格要求时,底层应分格弹线,粘米厘条(分 格条)时要四周交接严密、横平竖直,米厘条要平贴齐整,不得有扭曲现象。
(2)青岛卷帘门加气混凝土外墙面不平处,可先刷20% 108胶水泥 浆,再用1 : 1 : 6混合砂浆修补。为了保证饰面层与基层满结牢固,施工前宣先在基层喷刷1 : 3(胶:水) 108胶水溶液一遍。
(3)青岛卷帘门施工外墙抹灰应由厘檐开始自上而下进行,在檐口、窗 台、门脸、阳台、雨罩等部位,应做好泛水和滴水线槽。
(4)水刷石:在基层砂浆终凝后,按设计要求抹结合层灰 浆(设计元要求时,刮水灰比为0.37~0.4的水泥浆),设好界条(缝);把搅拌好的水刷石用料抹在结合层上,然后用木抹子找平、拍实;待面层初凝后,用刷子蘸水刷掉(或用喷雾器喷水冲掉)表面的水泥浆,至石子外露。
(2)砂:应采用中砂,质量符合《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》(JGJ 52-1992),含泥量不应大于3%,使用前应过筛。
(3)彩色石位:多用作水磨石、水刷石及斩假石的骨料, 是由天然大理石破碎而成,其规格、品种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(4)石灰膏使用前应经熟化,时间一般不少于15d,用于 罩面的磨细石灰粉熟化时间不应少于3d。石灰膏应细腻洁白,不得含有未熟化颗糙,已冻结风化的石灰膏不得使用。
(5)水:宜用饮用水,当采用其他水掠时,水质应符合国 家饮用水标准。
(6)青岛卷帘门施工掺入砂浆中的粉煤灰、颜料、外加剂等,应符合质量 标准和设计要求。